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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蓟州区贯彻落实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7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蓟州区贯彻落实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蓟州区贯彻落实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行动方案

  为全面准确贯彻《国家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天津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全力保市场主体

  (一)全面落实粮食收益保障政策。落实2022年中央财政再次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实际种粮农民常态化发放补贴。

  (二)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扩围政策。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相关部署,将批发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卫生、社会工作等7个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底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留抵税额”政策范围。加快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底退税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具体退税任务。

  (三)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用足用好国家和天津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进一步扩大本区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规模。落实市“一补一奖”政策,对“双控”范围内政策性业务按照业务规模1.5%和1%比例分别给予担保费补助和业务奖补资金。引导鼓励农业融资担保机构降低融资担保费率,确保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

  (四)政府采购继续向中小企业倾斜。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政策调整情况,及时完善落实措施,确保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且一般按上限予以扣除。加强部门协同,强化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效果,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2022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同时加大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力度,提高中小企业中标率。

  (五)实施更大力度援企稳岗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2022年底。对国家新确定的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2022年底。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同一毕业生在不同企业就业只发放一个企业,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

  (六)对受困领域实行延期还本付息。组织金融机构主动开展贷款延期政策宣传,对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提出的延期还本付息申请,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努力做到应延尽延。若企业未申请贷款延期,金融机构应根据贷款到期日提前15天与企业衔接还款事宜。全面摸清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发放商用汽车贷款情况,对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并简化手续、提高时效、降低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区分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区分受疫情影响的短期还款能力和中长期还款能力,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督导各金融机构畅通金融消费者线上咨询、投诉处理通道。

  (七)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全面分析测算支农支小信贷需求,切实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规模政策,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资金难题。落实年度普惠小微贷款专项信贷计划,确保普惠小微贷款持续稳定增长。引导金融机构借助“智慧小二”平台融资服务模式,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进一步扩大普惠小微贷款规模和覆盖面。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进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增加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投放,创新信贷产品,开通绿色通道,给予优先优惠支持。对标全市12条重点产业链,积极争取相关企业纳入市商业承兑汇票政策“白名单”。围绕保民生、就业、科技创新、交通运输、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方面,建立小微企业融资“白名单”制度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专员制度。

  (八)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严格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缓缴期内免收欠费滞纳金。落实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的相关工作任务。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九)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3—6个月租金。对各类经营性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按实际减免月份或折扣比例,相应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各类出租人提供优惠利率质押贷款,加大对流动资金和授信额度的支持。

  (十)加大困难行业纾困支持力度。全面摸排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服务业企业名单,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展期、续贷等多种方式加大支持力度,满足企业持续经营的合理资金需求。

  (十一)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积极争取本区汽车、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企业及各行业重点物质运输单位纳入国家、市“白名单”,“一企一策”做好服务保障。贯彻落实天津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在发生疫情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保障其稳定生产,原则上不要求停产。指导企业建立应对疫情工作预案,为有需求的企业复工返岗员工提供“点对点”包车运输,为企业物资运输提供供需对接服务。

  (十二)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货运车辆,如果近期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不做现场查验,快速通行进区域公路通道查验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阻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不得硬隔离乡村公路。对能源、化肥、粮食、医疗等重要物资实施优先服务,确保物流运输畅通。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在查验“一证一码一卡”的基础上,实行“核酸+抗原”双检测,抗原检测阴性的立即放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立即追踪并实施管控。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市口查验点和普通公路查验点附近设置“核酸+抗原”双检测采样点,进入本市的各省市牌照货运车辆一律享受免费检测。

  (十三)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利用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加大对交通物流领域的融资支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有信贷需求的市场主体名单,并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名单企业,全力做好金融保障服务。

  (十四)优化“四上企业”服务。强化“四上企业”区级领导包保机制,制定“四上企业”退库和外迁预警机制,坚决防止存量企业流失。

  (十五)组织开展系列撮合活动。以中小微企业、旅游业个体工商户为重点,精心筹办“银企对接、供需对接、用工对接”等专题对接活动50场以上,惠及市场主体不少于1000家。

  (十六)精准组织促消费活动。加强与驻蓟金融机构合作,以限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以及州河湾、万达两大商业综合体为重点,组织发放不低于100万元的消费券。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紧盯暑期消费节点,举办啤酒节、消夏节、美食沙龙等活动,拓展消费体验场景,进一步集聚人气、提升消费热度。

  (十七)促进汽车消费。落实小客车区域指标政策,积极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取消迁入限制。车辆类型注册为“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的本地号牌载货汽车,可申领货车专用通行码,车辆可不受外环线及以内道路非高峰时段载货汽车限行措施限制(载货汽车禁行道路除外)。落实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支持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强化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大型停车场、商业中心、老旧小区充电桩基础设施,落实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标准,100%预留安装条件。

  (十八)加大促进出口工作力度。推动外贸企业进一步开拓多元化市场。

  二、全力保民生

  (十九)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到期后应恢复正常缴存并进行补缴。职工所在企业缓缴期间,职工可按本市规定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缓缴期间视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与2022年4月及以前的正常缴存月份合并计算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在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计收逾期罚息,不作为逾期贷款报送征信部门。落实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政策,由现行的月提取限额1200元、提供租赁备案信息的月提取限额2400元,分别提高至1500元、3000元。

  (二十)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2022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额度下达后,第一时间兑现相关政策。加强对新市民创业的信贷支持,在本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等经营实体的新市民,可按规定申请最高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通过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通过开发农业产业项目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扎实推进农业产业融合重点项目建设。以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工程项目作为以工代赈主要载体,在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林地山地保护等重点领域,确定一批重点项目,建立健全以工代赈组织模式和成效评价体系,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二十一)促进更充分就业。精心组织“春风行动”、“三送四进”、“直播带岗”等活动100场以上,实现新增就业不少于6000人。全力做好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实名制帮扶,促进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充分就业。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力争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00万元。

  (二十二)加强能源安全保障。利用专项债政策,包装实施智慧供热、供热燃气调峰终极泵站、调度中心综合性供热设施及中水循环利用等项目,确保群众用暖安全。积极争取市补贴资金和开发性银行支持,推动地方煤炭储备、成品油能力建设。

  (二十三)织密社会保障网。严格落实低保、特困、孤儿、低收入家庭、物价补贴、年终一次性补贴等救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及时足额享受各类救助保障。对确诊病例中的社会救助对象和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依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居民,依规及时纳入临时救助、低保等保障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采取发放救助金、提供临时食宿、发放实物、协助返回等方式给予临时救助。

  (二十四)保障生活物资供应。组织重点批发市场、超市加强外埠产地货源对接及本市农产品生产基地产销对接,保障生活物资供应。加强市场应急监测,疫情期间每日监测调度批发市场、超市、菜市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确保重点零售终端重要生活必需品库存保持日常销售规模3天水平。

  (二十五)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加强疫情精准防控,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全力推进城镇燃气工程安全排查整治,严防交通、建筑、燃气等方面安全事故,修订发布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意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职责。

  三、全力稳重点行业

  (二十六)着力稳定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制定实施2022年蓟州区“三夏”“三秋”生产工作方案,保障人员和机具畅通无阻,确保78.3万亩良田稳产高产。年内完成6705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增强优质农产品供给,研究制定生猪养殖鼓励支持政策,新建规模化生猪养殖厂3个,加快恢复生猪产能。加大粮食优良品种推广力度,推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建立小麦良种繁育基地1万亩,提高粮食种植收益。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引导国有、民营粮食企业等各类主体有序入市收购,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紧盯天津、北京特大市场,加快蓟州农品品牌营销,全年包装推广产品81个,开拓京津社区市场50个以上。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试点工程,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进一步拓宽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

  (二十七)着力稳定工业运行。结合“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加大工业企业服务包保力度,推动工业企业实现“三级包联”全覆盖,“一对一”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企业稳定生产。加大工业项目推动力度,紧盯20个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强化跟踪服务,确保尽快投产达产。加快提升工业发展层级,发挥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作用,依托博雅全鑫磁电、三环奥纳、瑞麦格等重点企业,开展新材料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攻关,积极组织本区企业参与揭榜攻关工作。围绕信创、电子信息等领域,积极组织本区企业争取国家工信部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二十八)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大“蓟七条”宣传力度。在京津冀范围内,利用各种宣传载体进行全方位政策宣传宣讲,提高政策知晓率。深入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随时跟进掌握政策落实情况并做好答疑释惑。借助线上渠道,认真解答群众咨询事项,及时录入购房者信息,督促企业尽快为取得购房资格群体办理购房手续,确保新政策充分发挥作用。加快“蓟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试点”落地,同步申请授权下放商品房销售许可办理、房产预(实)测绘成果审核备案两项权责,助力房地产健康发展。进一步压缩二手房冻结交易范围,积极做好违建房屋现场查勘、解除限制交易审核备案等工作,提升二手房销量。

  (二十九)着力稳服务业活跃度。借助蓟州防疫成果,针对文化旅游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体育和娱乐业、培训业等特困行业,精准制定相关行业疫情防控政策,优先保障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农家院提升改造行动,增强精品民宿供给,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吸引游客集聚。推动传统散户“农家乐”向公司化、集群化发展,积极引导资源禀赋好、群众拥护的村集体与社会资本合作,整建制开发利用村庄旅游资源。加大对物流项目扶持力度,加快推动普洛斯、丰树、国通等物流项目建设,加快融入区域冷链物流服务网络。

  四、全力稳投资增长

  (三十)积极抢抓政策窗口机遇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天津市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存量专项债发行使用路径,尽快形成实物量。围绕基础设施、新能源领域、矿山治理、乡村振兴等领域,加快谋划储备一批专项债项目,做到项目成熟一批、债券发行一批、资金到位一批,实现项目进展与债券发行同步,避免出现“项目等钱”问题。围绕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和县域商业建设,提前谋划包装一批优质项目,争取纳入国家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推进一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协调上级对口部门,落实政策资金,加快2022年度于桥水库和杨庄水库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项目、蓟州区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重点推动东后子峪、翠屏山水厂取水工程、兰泉河右堤堤顶治理工程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促进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北京轨道交通平谷线东延前期工作,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推进津承高铁(宝坻—蓟州段)开工事宜,配合推动津蓟货运铁路扩能改造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启动实施。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重点推动人民路、长城路道路提升工程等5个重点项目建设,大修乡村公路20公里,维修改造桥梁5座。

  (三十一)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对100个纳入年度计划的重点项目,实施归口管理、挂图作战,全力推动项目建设,确保应开尽开。全力攻坚房地产领域项目、矿山治理二期、三期工程及北部山区生态修复工程,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

  (三十二)加快储备项目转化落地。建立重点项目滚动续接推动机制,以“十四五”规划项目及新签约项目为重点,建立重点项目滚动续接管理库。按照签约项目、前期项目、立项项目、开工项目四类,实行跟踪管理、压茬推进,促进重点储备项目转化落地。加快推动新能源项目落地,按照《蓟州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布局,统筹推进一批风光利用项目,加快形成新的投资支撑。积极争取市相关部门支持,提速抽水蓄能、引热入京等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三十三)提升要素保障能力。加强土地供给,加快闲置低效用地盘活进程,设立专用资金,按需解决土地手续问题,力争新储备一批成熟用地。制定实施蓟州区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施工许可具体措施方案,极限压缩项目审批、验收流程,对园区工业项目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鼓励民间投资参与政府项目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体相结合、非禁即入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明确并公示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等适合民间投资参与的具体领域,制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定期对外推介发布。

  (三十四)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展产业链招商,结合本区产业发展规划,围绕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每季度组织1次产业链招商对接活动,全力引进“链主型”企业、头部企业。瞄准央企总部、电商平台、大型文旅综合体、养老地产等拉动GDP、投资增长能力强、当前急需的项目类型,开展领导招商、专业招商、精准招商,尽快签约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为经济长远发展做足支撑。

  (三十五)积极吸引外商投资。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对投向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技术性服务业等领域的外资项目,及时办理进口自用设备免税手续。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高新技术研发中心。支持重点企业申请研发中心免税资格认定,吸引外资研发中心落户蓟州。

  (三十六)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落实高企倍增行动计划,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净增6家。梯度培育科技型企业,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133家,“雏鹰”“瞪羚”企业评价入库57家,发展科技领军(培育)企业2家。推进传统产业科技赋能,积极引导传统企业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新培育“专精特新”企业2家。加强科创企业融资需求对接服务,引导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银行增加对科创的信贷投放,撬动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创新。

  (三十七)积极营造支持企业家以恒心办恒业的良好氛围。着力筛选10—20家市场前景广阔、规模化经营的民营企业,实施服务聚焦、政策聚焦,精准扶持其做大做强,推进“小升规”“小长大”。

  六、全力稳财政

  (三十八)促进土地出让。加快完善熟地出让前期手续,有序推向市场,提高土地收入。

  (三十九)制定出台蓟州区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管理办法。着力引导各乡镇主动发展实体经济、结算经济,广开新税源。

  (四十)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以“信用+风险”为基础,以税收大数据为依托,通过指标监控、数据赋能,以执法服务监管“一体式”、“一户式”管理机制等为支撑,构建留抵退税一体化风险防控机制。

  (四十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格按照“1+4”化债方案要求,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妥善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进一步加快平台公司及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加强预算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极限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牢牢兜住“三保”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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