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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蓟州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来源: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蓟州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蓟州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有效改善营商环境,加快“三地一城”建设,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津政规〔2020〕7号)精神,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突出实体经济、尊重爱护企业家”理念,坚持改革创新、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廉洁高效、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先进,补齐短板,用三年时间,使我区营商环境朝着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迈进,不断激发企业发展力和城市吸引力,推动蓟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优化企业开办服务

  (1)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推进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一网通办”,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流程线上办理。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全面推行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制度。(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务服务办、区委网信办、公安蓟州分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等应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网上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以及招投标、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能通过在线核验的,不再提交纸质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免费为更多市场主体发放税务UKey,扩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应用领域。(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网信办、公安蓟州分局、区税务局、区政务服务办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3)简化企业注销手续。全面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通过“一网通办”落实企业注销全流程涉及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允许企业撤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税务局、区政务服务办按职责分工落实)

  2.提高项目开工建设效率

  (4)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区域评估、联合测绘等改革措施,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证不超过40个工作日。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对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厂房、普通仓库项目,进一步扩大新建、扩建单体建筑取消施工图审查实施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区政务服务办、区住房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5)扩大快速审批机制应用范围。严格落实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实施范围,实行快速审批机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提高规划编制科学性,落实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机制,在更大范围实施区域评估。推行“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出让前,统一组织实施各项评估评价,建设单位根据清单即可开展工程方案设计。(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土地整理中心、区住房建设委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3.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6)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依托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基础条件,做好相关单位共享开放目录编制审核、挂接数据规范审核、发布确认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加强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和开放,落实部门共享开放主体责任,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在“津心办”APP上开设“旗舰店”,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公布“四免”事项和“免申即享”事项清单,做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区委网信办、区政务服务办、公安蓟州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7)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功能,深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服务,减少申请人等候时间。围绕“办成一件事”,推行高频事项“场景审批”。全面提高中介网上超市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8)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立有效解决企业群众服务诉求工作机制,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深入开展“网格+民生热线”便企便民服务新模式,加大企业群众诉求督办考核通报力度,全面提升热线整体工作水平和政务服务满意度。(区政务服务办、区网格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4.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

  (9)加强不动产信息共享。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安排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不动产登记“一站式”办理,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机制,企业间转移登记全部即时办结。推进线上办理,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或“津心办”APP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支付,将不动产登记结果纳入电子证照库实时共享。(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牵头,区政务服务办、区委网信办、公安蓟州分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5.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10)强化监管措施。加强对“互联网+监管”的推广应用,组织推动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调整完善部门联合抽查领域事项清单,有效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企业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监管,实现对药械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三专”“五不准”要求,实现进口冷链食品规范化管理。(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网信办牵头,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6.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

  (11)提升劳动力市场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劳动用工管理,通过根治欠薪、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强化劳动关系管理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劳动力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畅通劳动力举报投诉渠道,创新工作机制,规范“三步式”执法行为,大力提升劳动争议纠纷矛盾解决效率和水平,实现结案率达到100%,有效提升全区劳动力市场整体工作水平。(区人社局按职责落实)

  (二)打造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7.优化纳税服务

  (12)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进一步简并申报次数。除特殊、复杂事项外,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区税务局牵头,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医保局、蓟州海关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8.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13)压缩“获得电力”时间。精简优化办电流程,减少客户办电环节。全力做好“网上国网”APP线上办电功能的推广使用,主动推送进度查询、典型设计、电量电费等信息,提供报装用电全流程服务。(供电分公司按职责落实)

  (14)提升供电服务便利度。依托电力业务系统与“政务一网通”平台互联互通功能,在线获取相关电子证照,新建项目电力接入“免申请”线上流转。配合市级部门编制供电可靠性管控边界条件,推动出台供电可靠性管制政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供电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落实)

  9.提高获得用水用气效率

  (15)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流程。高效利用天津市统一信息化用水报装平台开展用水报装工作,提升用户体验满意度。落实用水报装投诉监管、纠纷解决及回访制度。加强用气报装信息化建设,提升用户满意度。按照全市用气标准,统一用气流程、要件、时限等要素,缩短用气报装时间,建立完善报装投诉监管、纠纷解决及回访机制。(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落实)

  10.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

  (16)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持续做大外贸进出口规模,引导商贸业和传统零售业转型提质,推动电子商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落实“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改革,进一步压缩进出口边境合规时间和单证合规时间。(区商务局牵头,蓟州海关、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1.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17)优化企业融资服务。积极推广天津市中小企业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天津市“线上银税互动服务平台”、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津e融”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应用。加强与银行的对接沟通,加大银行引入力度,编制融资宣传手册。打开“蓟门”,走出“津门”,吸引更多金融企业落户蓟州。支持企业抢抓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机遇,利用资本市场助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积极争取海河产业基金、滨海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支持,推动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科技、生物医药和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发展。(区金融局、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科技局、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12.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改革

  (18)优化招投标采购服务。完善招标投标工程担保制度,试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和投标、履约、农民工工资等保险。大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主体,提升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投标,减少招标投标层级。合理设置资质要求,引导更多民营企业依托自身技术和产品优势参与竞争。实行区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优化建设工程、公路养护工程等招投标流程。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和公路养护工程履约管理。(区财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9)强化招标采购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扩展招标采购业务监管点,利用全市统一的监管平台自动预警等功能,辅助投诉处理和围标串标行为查处。完善招标投标信用监管制度,构建信用评价和应用体系。(区财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水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3.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

  (20)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大力实施天津市创新型载体培育行动计划,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区级创新平台。加大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力度,深入实施天津市新动能引育行动计划和高企倍增行动计划,采取梯度培育、一企一策、重点扶持等措施,不断增加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雏鹰”“瞪羚”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入库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4.着力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

  (21)提升网络经济发展水平。加大5G基站建设力度,计划建设650个5G通信基站,进一步提升5G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结合城乡规划发展需求及经济发展需要,对重点区域进行有效补充,实现5G网络全域覆盖。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技术等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聚焦企业智能化改造,实现传统产业创新转型。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推动电商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实现数据资源集聚共享。(区委网信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5.持续提升市场开放度

  (22)构建大招商工作格局。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跨境经济合作区、中哈物流基地等“一带一路”开放平台建设。着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以蓟州新城、经济开发区等为载体,大力开展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机构、重点人才招商。加快B类保税物流中心海关特殊监管发展,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更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区合作交流办、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16.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3)全面清理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解决招商引资、行业管理等领域政策冲突问题。利用“津策通”平台,通俗解读、精准推送惠企政策,让企业“一键搞定”。加强政策制定前的调研论证和实施后的评估,清除惠企政策“中梗阻”。围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问题处理、决策参谋等重要环节,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平台,为企业提供集约化、精准化、专业化的“一站式”法治服务。建立政法机关包联企业机制,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委网信办、区政务服务办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7.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24)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加大信用工作力度,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服务。落实政务诚信评价指标,加强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将诚信教育纳入党员学习计划,强化公务员诚信教育。探索在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农家院(民宿)等领域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公共信用评价机制,推广信用报告应用。(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8.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25)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试点。鼓励推动企业到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加大商标专利培育、运用和保护力度,拓宽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促进“知产”变“资产”,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9.提高合同执行率

  (26)优化法院服务。建立集中送达中心,提高法院文书送达效率和送达成功率。积极引入律师、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等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深入推进繁简分流,对简单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提高审判效率。在丰富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基础上,拓展微信、手机APP等诉讼服务新途径,创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巡回办案、网络视频远程开庭等诉讼活动新方式,提升依法维权的便利化水平。(区法院牵头,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7)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健全院庭长办理涉及营商环境重大疑难敏感案件工作机制,完善合议庭办理案件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三同步”要求,严防引发次生问题和舆论炒作,正确处理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的关系,对于影响较大的敏感涉企案件,及时向上级法院汇报,统一裁判尺度。加强和创新审判监督管理,完善审判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态势分析研判,完善案件评查机制,促进审判质效持续提升。(区法院按职责落实)

  20.加大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

  (28)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在审判和执行活动中,全面保护中小企业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及其他无形财产权等具有财产内容的各种经济财产权。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通过网络“水军”,在网上以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等方式破坏正常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促进政务诚信和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办案平台,提高三级法院联动共同解决执行疑难案件的能力,及时兑现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区法院按职责落实)

  (四)打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

  21.加大人才引育力度

  (29)强化人才引进。积极落实《天津市引进人才绿卡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等有关政策,完善服务保障体系,为人才提供安居、交通、医疗、子女优先入学等一揽子服务。制定重点产业引才图谱,征集发布高端紧缺人才需求,通过定期开展线上+线下不同主题人才招聘会和“双一流”校园招聘等形式,引进更多更好的人才。(区人社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公安蓟州分局、区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22.提高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30)完善文体设施空间布局。加快建设区、乡镇街、村(社区)三级文化服务体系,完善乡镇、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施功能,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倾斜。出台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统筹推进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健全多元主体举办赛事活动机制。(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31)统筹配置教育资源。提升基础教育阶段信息化教育教学水平,完善基础教育学校网络环境,将基础教育学校网络运维纳入区级统筹。配备基础教育学校多媒体教室,实现教育资源多媒体信息班班共享。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强化师生网络安全素养培训,提升区级信息化业务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基础教育信息化网络安全。(区教育局按职责落实)

  (32)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三级医院联动,深化基层慢病管理医防融合。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中医药诊疗服务能力。(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落实)

  (33)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认真落实《天津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组织开展全区护理员培训。深入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区民政局按职责落实)

  23.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34)提升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治理水平。持续推动工业涉气污染物减排。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支持企业提升改造,确保PM2.5年均浓度范围达到市下达目标要求。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机制。依申请组织开展区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4.提升城市综合立体交通便利度

  (35)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交场站建设,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利用公路道班、运管站和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加强对公交中转站的改造提升。优化调整区域公交线路。(区交通局按职责落实)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作用,衔接协调重点任务,督促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主动进位,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营商环境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统筹推动,一项接着一项抓,一年接着一年干,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重点指标不断争先进位。

  (二)狠抓工作落实。坚持统筹推进,各有关部门要逐项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狠抓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到眼睛向内查找差距,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切实解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能力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对各类市场主体要一视同仁,既重视大项目,也重视小项目;既重视新企业落户,也重视老企业发展。

  (三)强化氛围营造。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推介蓟州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提高知晓度和应用度,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不断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实践,各部门、各单位之间要相互学习借鉴,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创新成果。

  (四)严格督查考核。区政务服务办要依据本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分年度制定任务清单,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将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要结合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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